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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存够头期款,多数人可能会认为买房是一项还不错的投资,可亿万富翁葛兰特.卡尔登却不这麽认为。明明自身非常喜爱投资房地产,为何会劝大家不要买房呢?
文 / 草根影响力新视野法兰瓷编译
买房不是明智的决定
畅销书籍《十倍胜法则》作者葛兰特.卡尔登(Grant Cardone)是个白手起家的百万富翁,拥有并经营着七家私人控股公司。卡尔登本身非常喜欢投资房地产,这是他能够靠着自己成为百万富翁的主要原因。但他却给出了一项房产建议:「不要买房,除非你有浪费钱的能力。」
卡尔登在 2003 年意识到购买单户住宅并非总是一项好投资。当时他才刚结婚、孩子也才出生不久,在洛杉矶买了他梦想中的房子。但随着时间的流逝,卡尔登没有看到他在这栋房子所投入的金钱或时间有任何回报,於是将房子卖掉并再次成为租屋族。卡尔登仍然肯定拥有房屋所有权,他至今已拥有三套房屋 — 两套出租、一套自住,但他认为,对於许多人来说,买下房子之後反而会花更多钱。以下就是为什麽卡尔登认为买房不是明智的投资,尤其是在通膨上升和房价处在高档时更是如此。
不建议买房的 3 个原因
1. 购屋成本吞噬了利润
假设现在买了一间 10 万美元的房子,并支付了 5,000 美元的头期款,然後在 10 年後以 20 万美元的价格卖掉了房子。看起来似乎是个很好的投资,但是别忘了计算这 10 年当中所有的购屋成本(以美国市场为例):每年 6% 的房贷利息共 6 万美元、每年 2% 财产税共 2 万美元、6% 房地产费用共 6,000 美元,这些费用总共 86,000 美元,还不包括 10 年内所有的维护成本以及装修成本。这些成本已经将 10 万美元的利润吞噬殆尽。
卡尔登建议:不要购买期望获得真正利润的房子。相反地,只有当你有足够的收入来支付抵押贷款、财产税和维修费用时才购买。
2. 未带来现金流回馈
在所有抵押贷款支付、财产税和维修费用之後,真正的房地产投资会带来每月的被动收入或现金流。若是没有,在等待可能的获利的同时,实际是在付钱住在里面。
卡尔登建议:只有在房屋售价低於市场价值、有能力以现金购屋并且 99%确定周边市场有助获利卖掉时,才真正去购买房子。
3. 自用住宅税收优惠较商业房产低
当政府税务政策给予自用住宅的优惠较少时,有时转而投资可产生收入的房地产反而可以获得更多税收优惠。虽然必须支付租金收入的税金,但可以在纳税申报时扣除某些费用。
卡尔登建议:若是想从房地产中获得被动收入,请投资於税收优惠的出租物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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